东方剑桥律师接受纳爱斯集团委托维护其驰名商标

2021年10月,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与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签约,负责雕牌、超能等驰名商标侵权案件的代理工作。

纳爱斯集团是中国日化行业的领军企业。其前身是成立于1968年的地方国营丽水五七化工厂,1993年进行股份制改造,2001年组建集团。集团共有员工2万余人。作为中国轻工业洗涤剂重点实验室、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荣誉企业,纳爱斯在杭州建有国际科创园,其中创新发展研究院拥有全新的核心技术平台和强大的研发团队,与世界500强中众多著名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纳爱斯集团产品已覆盖家居洗护、织物洗护、口腔护理、个人护理等多种领域,拥有雕、超能、纳爱斯、健爽白、伢牙乐、100年润发、西丽、西亚斯、李字、妙管家等十多个品牌近千款产品,远销世界。

自1925年对《巴黎公约》修改并增加了驰名商标的规定后,世界各国对驰名商标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也将驰名商标列入了保护范围,这必然导致了以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程度,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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