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吴立骏律师代理56名投资者申请启动福建省首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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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吴立骏律师代理56名个人投资者向厦门中院申请启动代表人诉讼并成为福建省首例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案件代表人。

这是一起多名投资者共同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是厦门中院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一创新举措。

原告沈某等人系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2019年4月,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存在虚假记载等相关情况。

原告沈某等56名个人投资者认为,上述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及利息损失等;故依据2020年7月3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起诉状中共同推选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立骏律师作为代表人,申请启动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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