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案例分析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后,债权人的救济途径

 以下是结合案例对债务人无偿赠与财产后债权人救济途径的分析:

一、典型案例对比分析

 1.超五年败诉案例(2016-2023年)

 (1)案情:B在债务存续期间将房产无偿赠与儿子小B,债权人A在5年后才发现并起诉撤销。

 (2)结果:法院以超过《民法典》第541条规定的5年除斥期间为由驳回。

 (3)关键点:撤销权严格受时间限制,自行为发生之日起算,与债权人知晓时间无关。

 2.五年内胜诉案例(2024年厦门案)

 (1)案情:李某在诉讼期间将房产赠与弟弟,债权人纪某在1年内起诉撤销。

 (2)结果: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恶意逃避债务,判决撤销并恢复房产登记。

 (3)关键点:行为发生在债务存续期间,且债权人及时行使撤销权(1年内)。

 3.特殊情形突破案例(2024年重庆案)

 (1)案情:李某通过离婚协议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妻子,债权人刘某起诉撤销。

 (2)结果:法院认定无偿转让损害债权,判决撤销财产分割条款。

 (3)关键点:虽非典型赠与,但无偿性质相同,适用撤销权规则。

二、法律救济途径总结

 1.撤销权行使条件

 (1)时间限制:需在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或知晓后1年内起诉。

 (2)举证要点:需证明赠与行为损害债权(如债务人偿债能力显著降低)。

 2.超五年后的替代方案

 (1)确认合同无效:若证明债务人与受赠人恶意串通(如虚构赠与),可主张无效(《民法典》第154条),不受5年限制。

 (2)侵权责任:受赠人明知债务人逃避债务仍接受的,可追究共同侵权责任。

 3.执行程序联动

 撤销或确认无效后,可申请恢复执行(如重庆案直接将款项划至法院账户)。

三、实务建议

 (1)及时行动:发现赠与行为后立即核查时间节点,优先选择撤销权诉讼。

 (2)证据收集:重点留存债务形成时间、赠与合同、债务人财产变动记录等。

 (3)策略选择:超五年时转向确认合同无效之诉,需侧重证明“恶意串通”(如亲属关系+无偿性)。

四、新法影响(2024年7月施行)

 新《公司法》强化董事对股东出资的核查义务,若债务人为企业,可同步追究董监高失职责任。

 以上案例显示,债权人需综合运用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则,结合证据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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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Chen

职位: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投融资、商事合同、股权治理、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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