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案例:东方剑桥所律师代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不起诉决定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一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召开拟不起诉听证,本所徐杰律师为涂某进行辩护,最终涂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并获不起诉决定,充分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法律温度。

 案件部分内容如下:经查,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涂某在担任公司产品经理时,利用职务便利,指定特定公司承接其负责的外包业务,事后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1万元。2024年6月,涂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取保候审,并于2025年5月移送至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徐杰律师作为该案涂某辩护人,从接手案件起第一时间起即全面梳理案情,检索、查阅相关案例、法律规定,为本案寻求法律依据,并精准分析法律适用,为后续成功辩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徐杰律师围绕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等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涂某也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最终认定,涂某的行为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情节,依法可免予刑事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其不起诉,相关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文章后附相关法律文书)

 回顾本次案例,从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到不起诉决定的作出,案件跨度也达到一年有余,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的结果就本案而言,无疑是较为成功的,能收到不起诉决定书,意味着辩护取得了成效,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实务中,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往往要考量例如犯罪情节等多方面的因素,这就要求律师要尽可能且尽快找到合适的切入口,当然,不同类型的案件都会有不同的侧重点,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笔者在本文中只是提供了亲历案件的情节。但无论如何,代理此类案件都要沉下心来结合案件事实、案件证据情况,尽最大可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此次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不仅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保障,更是对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辩护能力的充分认可。无论案件的难易程度与复杂程度如何,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结果,今后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道路上持续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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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杰

职位: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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